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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,简称黑龙江省社科联,成立于1958年,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,是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性质的部门和省级各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以及各市、地、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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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规范与财产权利的保护与限制

作者: 邓志宏

关键词: 财产权 财产权保护 财产权限制

摘要:

财产权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权利概念,传统的私有财产权强调的是个人对物质财富的控制权。但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,财产权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。私有财产权经历了从“不得侵犯”的绝对保护到为社会公益而相对限制的过程,这一变化在各国宪法及其相关文件中都有所体现。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,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理论强调私有财产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受到限制,主要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。同时国家对私有财产权的限制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,不能突破社会公益的标准。各国宪法对私有财产权限制的相关规范中,包含了几个共同要素,即对私有财产权限制的目的要素、根据要素以及正当性要素。财产权的概念又涉及个人权利及社会责任这两个要素,从个人权利保护的角度看,要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,防止国家权力对私人财产权的不当侵害与干涉。从社会责任角度看,对财产权的保护不是绝对的,财产权也负有社会责任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其进行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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